近期内蒙古加强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监管,建立动态台账、严格复工验收、强化现场执法,重点核查证照、“五职”配备、隐蔽致灾因素及监测系统运行,防止“带病”复工,保障区域能源保供安全。
内蒙古自治区近期加强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监管,全面杜绝“带病”复工,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防范生产安全事故,维护能源保供安全。以下为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重点:
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矿山复工复产台账,实时掌握复工时间、人员流动、设备运行等关键信息。针对节后复工集中、人员流动大、作业节奏加快等特点,开展针对性风险研判,提前识别隐患点并下发整治指引。
严格执行“谁验收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按照依法依规、分类分级的要求组织复工验收。将证照合法有效性、企业“五职”(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技术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、矿长)配备情况纳入验收核心指标。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验收,杜绝带病复工。
加大对已复工企业的抽查和执法力度,重点核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、监测监控系统运行、人员安全培训与上岗资质等。对验收走过场、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,坚决要求重新验收并依法从严处置。
许可及相关证照是否合法有效;“五职”“矿长”配备及任职手续是否齐全;隐蔽致灾因素(瓦斯、地质灾害、积水等)普查与治理是否到位;生产安全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及应急联动能力;员工安全教育培训、上岗资格、疫情防控与人员流动管理。
当前正值全国重要生产时期,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,其矿山安全形势直接关系区域乃至全国能源供应稳定。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通过强化研判、严把验收关口和加强执法检查,旨在防止因抢工期或赶进度引发的安全事故,筑牢北疆矿山安全防线,为全国能源保供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。
来源:根据中国网报道整理。